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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 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