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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担保事项前,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 和资信情况,认真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还债能力、行业前景和 信用情况等。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 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 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 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披 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 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一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