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业务布局,可助力公司紧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抓住产业链最新的投资机会, 发掘具备长期成长价值的优质标的,助推德赛西威建立智能网联产业生态,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签署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