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稳定、快速、健 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 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