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市 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