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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002920Desay SV(002920)2024-08-20 12:05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 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 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 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对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 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