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 5 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