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http://www.fangdalaw.com 致: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 话 Tel.: 86-10-5769-5600 邮政编码:100020 传 真 Fax: 86-10-5769-5788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 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现就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适用的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