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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3月)
002938Avary Holding(002938)2024-03-29 11: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 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鹏鼎 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1)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2)代控股股东及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