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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002938Avary Holding(002938)2024-03-29 11:32

第三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 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 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质量健全公司风险治理及强化公司风险管理机制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鹏鼎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推动公司风险 管理,预防及应对公司经营风险。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