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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002938Avary Holding(002938)2024-03-29 11: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1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 第七条 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