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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益民)
002939CGWS(002939)2024-04-22 13:4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益民) 2023 年,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 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了每 个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 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独立董事进行了独立性自查,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出具专 项意见。2023 年度,本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 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本人将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