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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002947HMD(002947)2024-08-22 09:52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恒 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2,02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9.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5,999,869.63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12,713,245.3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