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二)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查,认为陈荆怡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本 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查,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凯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 件,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 次专门会议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