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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本次发行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3、公司编制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详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编制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具备必要性 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