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关于北摩高科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验查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之前已得到相关方的保证,即其已向本所提供了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其 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的有关事实,其向本所提供的有 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00203-10 号 致: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