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金证法意[2024]字 0701 第 0374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 目 | 录 1 | | --- | --- | | 正 | 文 4 | | 一、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修订事项 4 | | | 二、结论性法律意见 5 | |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金证法意[2024]字 0701 第 0374 号 致: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法 律服务。 为本次发行之目的,本所律师出具了金证律报[2023]字 1220 第 0615 号《北 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金证法意 [2023]字 1220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