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 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 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登 记,并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 行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