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豪 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规定 执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为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