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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002988HAOMEI(002988)2024-09-26 07:49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豪美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增加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82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82,4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316.57 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