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的 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 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公 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