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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未满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