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 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本条所称的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