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甘源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664 号)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30.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8.76 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2 号), 截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