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负有信息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 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 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 履行相应程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