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002999GD TIANHE(002999)2024-06-03 10:13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 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