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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999GD TIANHE(002999)2024-06-03 10:13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担任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的人选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职责。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