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稿202408)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 及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