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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 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 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 职或其他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