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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与证券 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 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许可,任何人不得从事投资者关 系活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