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 议的通知前,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 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第四条 《公司章程》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 当通过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董事长就董事会日常职权范围内事项提议召开 的除外)。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提议人和专门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议案,提案内容应当属于 《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