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亚股份:《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 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 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应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由公司全体职工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