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真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