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或"锦天城")接受浙江大洋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洋生物"或"公司")委托,就大洋生物本次 拟实施的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