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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003018JinFu(003018)2023-12-08 11:4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 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包括至少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并可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设副董事长若 干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二)项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