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 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金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