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黎活明、徐淦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4〕16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黎活明、徐淦海: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0 经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 公司在 2023 年三季报中,未关注到沭阳校区使用权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并进行减 值测试,导致公司 2023 年三季报财务报表中使用权资产、资产减值损失等会计 科目列报金额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黎活明、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徐淦海未 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