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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 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转让: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