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定公司战略规划并促进其有效实施,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 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战略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1 载战略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