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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灿坤B: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00512TKC(200512)2024-04-26 08:2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好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强化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补足。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