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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002Ultrapower(300002)2024-04-18 13:24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 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四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