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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002Ultrapower(300002)2024-04-18 13:22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亦 称"总裁")、副总经理(亦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