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普医疗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1 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23 号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显示,经保荐机构年度持续督 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3 年第二季度,公司存在未进行相关 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 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对应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的情形。结构性存款起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 到期日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违规使用时间为 1 个月。公司 未经审议使用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涉及金额 10,000 万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162,212.21 万元)的 6.16%。 你公司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