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裁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