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1/1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