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JINLONG INCJINLONG INC(SZ:300032)2023-12-13 10: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控制,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金龙机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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