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实施北京华力智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力智飞")员工股权激励向海南智飞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华力智 飞 30%股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 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 形,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