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力创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300045Hwa Create(300045)2024-01-31 10: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