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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0045Hwa Create(300045)2024-01-31 10: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力创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 主任委员(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