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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0045Hwa Create(300045)2024-01-31 10: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 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